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題目可以理解成:
1) 我的愛人[sorry, I am single~]
2) Bobbi brown, my favorite brand
Or……..
我的新寵 blackberry bold 9700❤
功能等等我不多說, 先看圖片吧:
外表我覺得有像curve 而且跟bold的第一代不大像~
我很愛它, 它跟我之前用的E71比, 輕很多, 而且運作的比較順暢, 上網也比較快~
E71 會很容易過熱, 而9700就不會~
而且E71的相機是我用過最爛的~ 9700的相機就表現得很不錯❤
唯一敗筆便是9700的速成輸入比較不好用, mm……...m…..是時候學倉頡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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